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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在係統開直播:祖宗聽我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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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1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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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到阿拉伯數字的出現,有的朝代有了反應。

唐朝,李世民:咦,這不是之前跟隨佛家經文一起來我大唐的文字嗎?我記得好像是西方印度人的。說是表示數字,便捷實用。我看過,這種書寫方式和我大唐的相去甚遠,而且極易出錯,最後大唐冇有采納。怎麼後世反倒用上了?我們的籌數呢?

元朝,忽必烈:我們有籌碼,為什麼要用這玩意兒?

明朝,徐光啟:是因為看著簡單所以換了嗎?我當時翻譯西方書籍是直接譯成漢字的。

古人的思維發散到了各處,這堂名叫“數學”的課帶來的東西和之前太不一樣了。

林老師已經講到了其它地方:“若元素a在集合A中,就是a∈A,不在則稱a∉A。”

“比如說有一個集合A,它裡麵有四個元素,1、2、4、5,這四個整數構成了一個集合。也就是說這幾個元素合在一起構成了一個集合。

同時,我們說這個集合裡麵有1這個元素,所以我們就可以說1∈A,我們再給一個數3,3不在集合裡麵,所以3∉A......”

大部分古人都被這個概念弄暈了,感覺這個老師在顛過來倒過去的說那幾句話。

聽不懂,真的聽不懂。

有些古人:天色尚早,怎麼居然有點困了?

林老師的講解還在繼續:“所以,我們集合主要有三個性質,確定性、互異性、無序性,隻有同時滿足這幾個性質的時候,我們的集合才成立。”

明朝,徐光啟:這個好像理解了,就是給定的集合和元素,元素隻有兩種可能,屬於或不屬於集合,隻有這兩種情況;集合裡麵的元素每個隻能出現一次;這些元素的地位好像是一樣的,不一定要按照大小排列。

林老師:“集合通常有這幾種表示方法:一是列舉法,就是將集合的元素逐一列舉出來的方式 ,並用{}括起來,每個元素之間用逗號隔開。”

南北朝,祖沖之:這看起來是挺直觀的,一眼能夠看清所有元素,但是如果元素有無窮多個的話,全部列舉出來不太現實吧?

果然,林老師馬上就講了這種方式的缺點,然後說:“另外一種方法就是描述法。描述法的形式為{代表元素|滿足的性質}。舉例:設A是一個集合,我們把集合A中所有具有共同特性P(x)的元素x組成的集合記作{x∈A|P(x)},這種就是描述法。也可以寫成{x∈A:P(x)},{x∈A;P(x)}。”

魏晉時期,劉徽:懂了,x代表集合A裡麵的所有元素,這些元素具有共同特征和條件,P(x)就是這個條件。

林老師:“集合的表示法還有......”

接著,林老師講了幾個常用數集的符號:

“好了,現在我們來看幾個例子,圖像法和區間法這裡暫時不講。”

明朝,徐光啟:剛聽出了一點意思,你咋不說了,我還想知道另外兩種方法是什麼樣子的呢!

林老師:“除此之外,我們還有一些比較特殊的集合,用固定的符號表示。R:實數集;Z:整數集;N:自然數集;N*或N :正整數集;Q:有理數集......”

林老師還詳細例舉了一些這些數集的例子。

東漢末年,劉洪:這裡的正、負應該和我們這裡所說一致,至於這個整數、自然數,不知又是何概念?

林老師:“接下來,我們來做幾道題,看看大家有冇有掌握這幾個知識點?”

不懂數學的古人:。。。。。。還要做題?這些學子也是不容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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