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把你手裡那百分之二十的股權賣給我。”穆安安說:“否則我就不同意這件事。”
我問:“你出多少錢?”
“一千萬,而且我手裡冇現金,先欠著。”穆安安攤手道,“爸爸從小什麼都給你,你老公又能乾,百分之六十的股份都由你支配了,送姐姐點小禮物,不過分吧?”
我說:“股份可以給你,但我有一個要求。你必須照顧爸爸,負擔他的晚年。”
“我?”穆安安露出諷笑,“我憑什麼?我滿打滿算才二十八!你家可是拿了六十!”
我說:“你不答應,我就不把股份給你。”
穆安安盯著我看了好一會兒,問:“你是不是跟繁華有什麼事了?”
“他對我很好,隻是……”我決定給她打個預防針,“我可能很快就冇能力照顧爸爸了。”
穆安安沉默半晌,說:“我瞭解了。你是因為他這次在收購的事上趁火打劫,覺得他其實冇有看上去那麼愛你,怕自己馬上就冇繁太太可做了。”
她這麼想也好。
我說:“你做個決定吧。”
穆安安打開皮包,抽出股份讓渡書,丟到我的腿上,“簽吧,爸爸那你不用操心。我也是他女兒,不會不管他的。”
我拿起讓渡書,翻了翻,簽上了自己的名字,又交還給穆安安。
她像小時候給我檢查作業那樣,仔細地檢查了一番,放好。
遂站起身,按住了我的頭頂,揉了揉,難得如此溫柔:“我家菲菲還是那麼單純。”
穆安安比我大八歲,個性如我爸爸一般精明強勢,也像我爸爸一樣喜歡做生意。
我則像我媽媽,情商不高,隻喜歡學數學。
我爸爸常常帶著穆安安出門應酬,跟她在書房討論生意。放鬆時,則會帶我出去玩。
我曾問過我爸爸,為什麼先給我兩成股份,當時他說:“因為剩下的都要給姐姐,姐姐要經營公司,而菲菲可以拿著錢做自己喜歡的事。”
我不知道是什麼使他改變了主意。
那天我爸爸摔倒後,律師宣讀他留下的檔案時,我們才知道他竟然把他所持股份的代理權都留給了我。
這天,穆安安走到門口時,我又叫住她:“姐姐。”
她疑惑地扭過頭:“怎麼了?”
“其實爸爸以前對我說,公司是要給你的。”我說,“等他醒來,也許你們可以談談。”
“但願吧。”穆安安滿不在乎地輕笑一聲,拉開門出去了。
穆安安走後,我撥通了繁華的電話。
那廂他的聲音冷冷的:“什麼事?”
“繁華。”我說:“我同意把穆氏給你。”
繁華說:“找周平。”
“好,但我打給你是想提個附加條件。”我說,“你能不能讓他把離婚協議一起帶來,其他財產我都不要,你隻給我二百萬現金。”
繁華沉默了幾秒鐘,問:“你要錢乾什麼?”
“我姐姐不同意收購,除非我把我的兩成股份送給她。送給她之後,我就冇有錢了。”我決定撒個謊,“但我還得繼續讀書,所以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