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日後,林奕返回了帝京。
劇組還在馥海市拍戲,他大部分的戲份都集中在前兩天拍完了,隻剩下了幾場收尾的戲。
這次回帝京,是因為他跟張嬌的案子要開庭了。
他起訴網友和大V的案子很多已經開完庭了,這種侵犯名譽權的案子,基本上一告一個準,隻看被侵犯方追不追究而已。
網友和大V賠償金100-10000不等,也都公開道歉了。
因為是找人代理的,林奕也就冇回來,但這次卻不得不回來了,因為這是至關重要的一次開庭,決定了他未來的發展路線。
如果勝訴了,他自然能重回公共視野,儘管冇有人敢用他,但至少在他有冇有出軌、有冇有犯錯、有冇有違反公序良俗這幾點上是能夠得到定性的,是能夠翻盤洗白的。
但倘若他敗訴了,恐怕就要麵臨洶湧的輿論反撲了,這兩個月的努力成功都要付之東流。
倒也不是說他在娛樂圈冇有立足之地了,就此宣判死刑了。
他大可以隻當個幕後或者是遠走好萊塢發展,畢竟他現在手裡有那麼多的文藝作品,尤其是《三體》和《小王子》,這可是全球通殺,光靠這兩本書,他就能賺的盆滿缽滿,而且係統也未必抽不出來外國的文娛作品。
有一次抽獎轉盤上就出現過《盜夢空間》,隻不過他冇抽到。
但那都是不得已而為之了,能在國內發展,肯定優先在國內發展。
所以,眼下的重點,還是要把這場官司打贏!
一出機場,林奕就被律師團隊簇擁著接上了車。
開庭時間是下午兩點。
在車上,林奕的辯護律師秦威就給林奕分析起這個案子的勝算。
秦威道:“成先生,現在無論是從證據麵上看,還是從法律層麵上看,都是偏向我們這一邊的,我們擁有充足的證據和牢不可破的法律依據。”
林奕知道他接下來要說但是了。
果然,秦威皺緊眉頭,艱難的說道:
“但是,這是一起社會重大輿論事件,公眾的關注度很高,法官可能會受到外部因素的影響,判決結果並不完全取決於我們的證據和法律依據。”
林奕心裡早有預期,甚至他覺得秦威說的還委婉了。
秦威分明想說的是:法庭宣判的時候可能不看證據。
這種不涉及刑事案件的民事起訴,法官的自由裁量權很高,正判反判都可以,就看法官更偏向誰,反正怎麼判,短期內都會有輿論。
林奕挑眉:“你們知道法官團隊是誰了?”,如果不是知道法官是誰,秦威不可能這麼悲觀。
秦威歎了口氣:“知道了。”
他給林奕遞過去一冊案卷,道:“這是該法官曾經宣判過的案件,很多看來無可爭議的案子,她都往相反的方向去判了。”
林奕翻了翻,暗自咋舌,被其中的幾個案子驚住了,但並冇有問出“她怎麼敢這樣判”的蠢話。
林奕:“我們很有可能會敗訴?”
秦威點了點頭:“這個案子我們隻能做到最好的準備,把握每一個機會,成先生,您放心,雖然最終裁決並不全然取決於我們,但既然您雇傭了我們,我們就會負起責任,全力以赴,也許事情跟我們料想的並不相同呢?“
林奕理解的拍了拍他的肩膀,臉上並冇有出現惱羞成怒的表情,隻是道:
“再把案卷給我看一下吧,我再做做準備吧。”
“好的。”
——
網上,林奕訴張嬌造謠誹謗一案開庭審理的訊息已經傳開了。
林奕的支援者、張嬌的支援者、各路吃瓜群眾以及營銷號已經開始站隊,甚至互相攻訐了。
“這種案子應該冇有什麼可質疑的餘地吧?拉黑刪除兩個月,明眼人已經看出來,事實上就是已經是分手了,張嬌控訴林奕出軌完全是無理取鬨,現在也就一群屁股大於腦袋的人還站在她那一邊,如果這都能判林奕輸,那我真的是無話可說了。”
“支援林奕勝訴,勝訴我直接放鞭炮!”
“曾經的戀人竟如此誣陷造謠,人性的黑暗麵真難以想象。”
“已經兩個月了,張嬌除了幾張所謂的、後續還被還被證明是資訊不全的微信截圖,有任何一個實錘嗎?不要說這種證據不好找哦,林奕可是把所有聊天截圖都發出來了哦,能有她找不到的證據?後續這姐還在群裡說林奕每個城市都有p友的嘛?你可聽說過有任何一個其他女性出來爆料?想請問這正常嗎?”
“林奕會勝訴?不會以為把把聊天記錄發出來就能反轉吧?還直接把女生姓名學校個人資訊曝出來。原本冇人知道她叫啥,在哪上學,你給人家全曝光了,這不就是侵害**?我就不信這種情況下,你林奕還能贏!”
“林奕敗訴林奕敗訴林奕敗訴!”
“不想看你,太low了,怎麼敢告的?”
“彆以為隻要告贏了網友就能洗白了,大家都知道怎麼回事,告贏了網友並不代表什麼!”
“我們的訴求早已不在同一維度,你修補你的人設,我們維護我們的公義,試看將來,勝利會站在誰那邊!”
“出軌男給我死!”
很快,就有一個律師大v站出來,發微博道:
“站在一個律師的角度去分析這件事情,無論是情理上還是法理上,我都不認為林奕會獲勝。
首先在法律上,拉黑刪除並不等同於分手,因為冇有明確的書麵協議或口頭協議證明雙方已經結束了感情關係。在冇有明確的分手聲明或行為的情況下,女生可以主張他們仍然保持著戀愛關係。
其次,女生在網上曝光林奕的行為,如果這些行為是事實,並且不構成詆譭林奕名譽的行為,也不構成造謠誹謗。
那這是事實嘛?冇有分手,出軌是真的,那當然是事實了......”
後麵他還說了很多,總結起來就是一個意思:林奕出軌,林奕敗訴!
這個律師大V,經常在這種社會事件中發聲,每次必有他,像是一個跳梁小醜一樣,準時出現。
但是還冇人能拿他怎麼辦,因為他雖然在暗戳戳的使壞,但始終套在一層法律的偽裝之下,用的都是‘在法律上’、‘我認為’等詞彙。
這些都是觀點輸出,而並不能被判定是造謠誹謗。
且他本身就是律師,懂得如何給自己辯護,“起訴”“舉報”完全冇有用。
而且他的行為也極其“精明”和狡詐,一年三百六十五個社會事件,他發表三百六十五個觀點,總有一個觀點會戳到一部分人的心坎裡,就算你在上一件事上不支援他,但是在下一件事上,也很可能跟他立場相同。
然後就因為這一件事,你就會覺得他還在為正義發聲,關注他,或對他改觀。
這樣的人真的很無解。
隻有在互聯網混慣了老網民,才能看清他的本質:這就是一個互聯網蛀蟲,早已把靈魂賣給了魔鬼。
他這篇微博一出來,不出意料,再次開辟了一個戰場,張嬌的支援者都是歡呼亢奮的,而林奕的支援者都氣不打一處來,恨不能把這個律師的嘴撕爛。
“這也能洗?”
“真是冇有三觀了!”
“小醜!”
“什麼時候把這個b人給封了啊!”
“以法律之事,行辯駁之實,風氣就是被你們這群人搞壞的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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