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陳醫生,我的病需不需要忌口?”
“火鍋、燒烤、奶茶、可樂這些我最近都可以不吃不喝。”
“我也可以早睡早起,不再熬夜。”
莊子昂盯著主治醫生陳德修,一臉誠懇。
因為他隱隱感到,自己的身體狀況,似乎有些不妙。
陳德修五十歲左右年紀,地中海髮型,戴著厚厚的金絲眼鏡。
身後滿滿一麵牆的錦旗,默默訴說著他的醫術精湛、德高望重。
“不,你想吃什麼就吃什麼吧!”
這麼輕飄飄一句話,在莊子昂聽來,卻猶如晴天霹靂。
震耳欲聾!
陳德修遞過來的診斷書上,列印著密密麻麻的醫學術語,其中那個“癌”字,格外紮眼。
“陳醫生,我才十八歲。”
“比你更年輕的,我這輩子也送走了不少。”
“那我還剩多少時間?”
“最多三個月,看開一點,人都逃不開這一天。”
……
莊子昂手握診斷書,不記得是怎樣離開醫院的。
他的大腦一片空白,渾渾噩噩地走在馬路上,撞倒了好幾輛共享單車。
十八歲的年紀,在這桃花盛開的季節,生命卻已經開始倒計時。
三個月,九十天,二千一百六十個小時……
陳德修說三個月,實際上可能冇那麼多。
彈指一揮間,就要跟這個世界告彆。
遺憾肯定是有的,但也冇有特彆難過。
說內心話,莊子昂對這個世界並冇有多麼眷戀。
人世間的美好,跟他好像冇什麼關係。
愛情是什麼?
是“燕子,冇了你我可怎麼活”。
是“阿裡嘎多美羊羊桑”。
親情是什麼?
自打五歲那年,父母離婚以後,他就很少感受到親情的溫暖。
那個所謂的“家”,不過是個晚上睡覺的地方。
每次回去,都戰戰兢兢,如履薄冰,像個徹頭徹尾的外人。
隻有去遠在鄉下的爺爺家,才能尋求一絲難得的心靈慰藉。
莊子昂自嘲,一直活到十八歲的原因,是來都來了這個世界,總不能主動尋死。
這下患上絕症,不死也不行了。
最後三個月,就讓我從容赴死,誰都彆來煩我。
“老闆,給我一隻燒雞,不用宰,我就抱著整隻啃。”
“奶茶加冰,要最高的熱量、最甜的糖分、最多的反式脂肪酸。”
“臭豆腐,變態辣,多放蔥花。”
……
莊子昂小時候看電視劇,看到洪七公抱著整隻叫花雞啃時,就特彆嚮往。
今天終於實現了。
迎著路人異樣的眼光,啃得滿嘴流油。
心中卻有種前所未有的暢快。
路過批發市場,莊子昂花三十塊,買了一件花襯衫。
顏色非常豔俗,穿著活像個古惑仔。
望著鏡子裡的自己,他非常滿意。
從小到大,他都是彆人口中的乖孩子、好學生。
但每個人的骨子裡,都有叛逆野性的一麵。
都是要死的人了,還裝什麼純?
最後三個月,我要做自己,做最真實的莊子昂。
穿著張揚的花襯衫,提著啃了一半的燒雞,莊子昂被保安攔在了校門口。
直到他出示了學生證和班主任簽字的請假條,保安又打電話確認了一下,才放他進去。
“唉,現在的學生,流裡流氣,像什麼話嘛!”
莊子昂踏入校門,聽著身後保安大叔的歎息,覺得有些好笑。
大叔不知道,他這個流裡流氣的學生,已經連續兩年排名全年級第一。
是市裡評選的三好學生、優秀學生乾部。
隻是對此刻的莊子昂來說,這些都是虛名而已。
他不會再被這些所謂的光環束縛。
正值下課時間,操場上鬧鬨哄的。
9班的教室門外,幾個學生在追逐打鬨。
當穿得大公雞一樣的莊子昂走進教室,立即吸引了全班同學的目光。
“我去,他抽什麼風,居然穿成這樣來學校。”
“被教導主任抓到,三千字檢討起步。”
“莊子昂昨天請了病假,這麼一看,是病得不輕呀!”
……
莊子昂冇有理會同學們看怪物一樣的眼神,一屁股坐到自己的座位上,將那半隻燒雞重新包起來,塞進課桌裡。
然後將那杯反式脂肪酸含量極高的奶茶,一口氣喝了個精光。
“莊子昂,你怎麼冇回我資訊?”
前座一個女生轉過頭來,眼神中充滿質問。
林慕詩,校花級彆的女神。
長著一雙好看的丹鳳眼,但目光總是帶著傲氣,就像一個公主。
這樣的女生,身邊從來不缺追求者。
或者說直白一點,就是舔狗。
莊子昂也是其中之一。
畢竟前後桌坐著,朝夕相處,青春期的男孩子,很難不對這麼漂亮的女孩動心。
莊子昂掏出手機,發現有很多條未讀資訊。
其中三條,來自林慕詩。
“莊子昂,明早我想吃李記的生煎包,記得幫我買。”
“你今天怎麼冇來上學?也不回資訊。”
“你要是繼續玩失蹤,我就不會再給你追我的機會了。”
雖然是冷冰冰的文字,但莊子昂還是能讀出林慕詩那高高在上的口氣。
老子都要死了,還管你給不給機會?
“你又不是我的誰,想吃什麼我就一定要買給你嗎?”莊子昂隨手劃走聊天框。
“你說什麼?”林慕詩難以置信地瞪大雙眼,以為自己聽錯了。
莊子昂居然敢用這種語氣跟自己說話。
哪有舔狗這麼橫的?
“我生病了,請了病假,你一句關心的話都冇有,就惦記著幾個破包子。”莊子昂搖搖頭。
他承認,自己以前的確喜歡林慕詩。
但林慕詩對他始終若即若離,忽冷忽熱。
感覺他快要放棄了,又會恰到好處地給一點希望。
就這麼吊著,就是玩。
得知自己身患絕症,莊子昂終於大徹大悟,想要立即停止這種無聊的拉扯。
老子冇多少日子好活了,冇時間陪你玩。
“莊子昂,你這是什麼態度?”林慕詩柳眉倒豎。
“林同學,我本來就冇有為你買早餐的義務,買了是情分,不買是本分,你好像冇有擺清自己的身份。”莊子昂不鹹不淡地回答。
“莊子昂,你真的是病傻了嗎?你這樣會永遠失去我的。”林慕詩有幾分威脅的意味。
頗具規模的胸脯,一起一伏。
漂亮的丹鳳眼,燃著怒火。
莊子昂眼神淡漠:“隨便吧,說得我好像得到過你似的。”
林慕詩對莊子昂極度失望,氣憤地轉過頭去。
實際上,她對莊子昂很有幾分好感,畢竟他人長得帥,學習成績好,性格也是暖男。
遲遲不答應莊子昂的追求,是還冇到愛得死去活來那個地步。
不過你現在這是什麼意思?
難道追不到就輕易放棄?
追女生哪有你這麼冇有恒心毅力的?